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候选人推见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大力表彰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制造”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省委开展的第二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在我市开展“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候选人推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为促进江西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评选范围和表彰人数
在我省各行业、各领域,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优秀人才,均可参加推见、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参加评选。首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获得者不再参加评选。此次表彰人数在20人左右。
三、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在我省各行业、各领域及重大建设项目中,取得重要成果或解决了重大要害性技术难题,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甚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江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推动作用明显,并取得卓著的经济社会效益。特别是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以及发展“六大支柱”产业中贡献突出,业绩得到社会公认。
3.工作业绩以近五年为主。
四、推见方式
推见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归口负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
1.归口推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候选人的推见和遴选工作。
2.“获奖者”推见。首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获得者可直接向省委人才办推见1名与其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候选人。
3.允许个人直接向所在市人才办自荐,由所在市人才办组织专家评审后,决定是否将其列为有效推见候选人。
五、推见名额
我市推见“省突出贡献人才”候选人5名,其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均应不少于1名。
六、有关事项
1.第二届“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候选人推见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委人才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评选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见出来。各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积极开展候选人的推见工作,同时欢迎各类优秀人才自告奋勇。
3.推见人选请于9月30日前填表上报市委人才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如需样表请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电话、传真: 0701—6440632 )
中共鹰潭市委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